福安一女车主开车门刮倒骑手 赔了8万多元
海峡网4月19日讯 (海都记者 朱敏敏 赵杨 通讯员 孙浩章) 停车开车门这个细微的福安动作,看似平常,女车但如果下车时不观察周围状况,主开可能就会发生事故。车门去年6月,刮倒福安一女车主因为停车开车门,骑手碰撞了一辆行驶的赔万二轮电动车,致骑手九级伤残。多元近日,福安经福安市法院的女车承办法官多番调解,车主和保险公司赔付了相应的主开损失20万多元。
去年6月4日18时05分,车门32岁的刮倒女子小美(化名)驾驶一辆小型轿车,从福安会展中心方向行经阳泉花园路时,骑手停车开门下车,赔万不料碰撞了同向行驶的一辆二轮电动车,造成45岁的男骑手彭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彭某某当日即被送往闽东医院接受治疗,合计住院104天,花费医疗费88683.19元,出院后医嘱建议休息3个月。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美负事故全部责任,彭某某不负事故责任。
2017年10月13日,经司法鉴定,彭某某的伤残程度等级为九级。后彭某某依法将小美诉至法院。福安市人民法院交通法庭承办法官发现小美只投保了商业三者险,并未投保交强险,于是多次与小美进行沟通,并说明利害关系。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车主拿出81000元赔偿给对方;至于保险公司方面,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骑手各项经济损失122156元。
法官说,本案中,小美既然只投保了商业三者险,而且本案彭某某的经济损失已远超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根据交强险的相关规定及适用,即使小美承担次要责任,其在交强险限额内都得赔满。
法官提醒,开车在路上要注意观察四周,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再下车。其次,不管是摩托车还是机动车都应购买相应保险,并确保保险在期限内有效,这样在发生事故时,不仅可减轻自己的负担,也能让受害者顺利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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