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窗头条晚报

近日,宁德市物价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民营企业负担的通知》,要求市直涉企收费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制作阳光价费公示牌,在收费场所上墙公示,并在其网站上醒目位置公示规定的收费内容,对应当公示的

宁德:企业可以拒缴不公开不公示收费

原标题:宁德:企业可以拒缴不公开不公示收费

近日,宁德宁德市物价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民营企业负担的企业通知》,要求市直涉企收费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制作阳光价费公示牌,可拒在收费场所上墙公示,公开并在其网站上醒目位置公示规定的示收收费内容,对应当公示的宁德收费内容不公开、不公示、企业不透明、可拒暗箱操作的公开,缴费者有权拒绝缴费。示收

宁德市将加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宁德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制度。企业收费单位于每年5月底前向价格、可拒财政部门报送收费情况报告表,公开经核实后,示收宁德市物价局将于6月底前将本年度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止的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向社会公布,对未进入网上公示名单的收费单位或收费项目,被收费对象可以拒绝缴费。

通知要求,收费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里出台的降费优惠政策,对国家规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按下限标准执行,除赔(补)偿性质外的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零收费”。年度内有新增收费单位或新增收费项目的,收费单位必须在收到批准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向价格部门、财政部门报告,由价格部门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后,方可收费。(记者 庄严 通讯员 李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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