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日照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2年3月24日日照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

    日照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巩盛昌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日照人民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市第届人检察决议

百科
上一篇:团结广大台湾同胞 共创祖国统一民族复兴光荣伟业!
下一篇:台“立法院长”投谁?民众党出招定最后期限:下周一来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