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居民可到常住地登记户口了
本报讯(记者 邢慧) 3月26日,日照在新玛特商场门口,市居市公安局户政处的到常登记民警正在向过往行人讲述着“户房一体化”的相关知识。目前,住地全市“户房一体化”前期摸底工作已经结束,户口居民可到常住地派出所登记户口了。日照
当日,市居一位李姓市民正在向民警详细咨询登记户口的到常登记相关事宜。他介绍,住地他住在学苑小区,户口属于大学科技园派出所,日照可户口却在昭阳路派出所。市居要办个什么事还得跑到昭阳路派出所,到常登记很麻烦。住地
民警告诉李先生,户口他现在可以把户口迁到常住地派出所了。只要填写一张《“户房一体化”居住情况核对通知单》,将自己的实际居住情况填写上,然后民警上门核实清楚后,他就可以把户口迁到大学科技园派出所了。
“常住地即是户口所在地,人户一致,便于公安机关管理,居民自己办事也方便!”户政处民警介绍。
警方介绍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居民应在常住地登记户口。之所以施行这项举措,主要原因是,建国以来,我市一直实行单位或村居管理户口的模式,这不仅给很多人工作、生活带来不便,同时,一些单位、企业经历改制、破产,原有计划经济年代的单位集体户中的家庭户成为管理的盲区,造成户口无人管理、人户分离、户口空挂等现象,群众落户难成为一个焦点问题。
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就是“户房一体化”。凡户口属于单位集体户的居民,如果已婚,则是单位集体户中的家庭户,应该早日将户口迁到常住地。对居住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居民,一步到位,直接将居民的户口转移到居住地派出所;对有住房但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小产权房除外)的人员,或租住成套住房实际居住满五年的人员,可由房屋产权所属单位出具相关证明,经派出所民警实地调查了解,确认情况属实后,将户口迁移至居住地派出所。
具体办理程序为:派出所对本辖区的集体户中的家庭户进行摸底,并以单位为基础,集中发放《核对通知单》,由居民自己填写实际居住地址,社区民警和工作人员上门调查核实,情况属实后把居民户口调整至实际居住地派出所管理。居民也可主动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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